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8版
陕西警方连续12年“鹰”系列行动破获文物案件4897起
文章字数:1,141

  近年来,陕西公安机关始终把打击防范文物违法犯罪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连续12年以陕西省政府名义部署开展“鹰”系列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行动,会同文物部门依法严厉打击、严密防范文物违法犯罪活动,有力守护国家文物安全。
  工作中,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始终保持对文物违法犯罪活动高压严打态势,不断完善文物案件侦办规定和侦查模式,12年来累计破获文物犯罪案件489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010人,追缴文物3.8万余件,工作成效连续多年位居全国前列。始终坚持防范在前,健全完善田野文物“核心保护点、巡查监测带和群防管控网”三层防护网,在文物保护单位、重要考古工地设立400多个警务室,在173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设立派出所,指导全省博物馆完成230个专业文物保卫机构设置和基本建设,不断强化田野和馆藏文物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实现高密度监测防范。
  与此同时,借助建立“全国文物犯罪信息中心”和“全国被盗(丢失)文物信息发布平台”这一优势,持续推进高水平建设应用,自2011年“中心”成立以来,共收集涉及文物犯罪举报线索220余条,指导侦破大批案件,顺利追缴回大批文物;2017年“平台”运行以来共采集录入全国被盗(丢失)文物相关信息2898条,对外发布信息719条,协调国际刑警组织在全球发布被盗文物信息210条,极大提升了打击防范文物犯罪工作的质效。
  另外,全省公安机关还不断加强与文物等相关部门协作配合,总结建立11项打击防范文物犯罪工作协作机制,与临近的山西、河南、甘肃等兄弟省份密切合作,探索建立了“秦晋豫黄河金三角”和“陕甘毗邻六地市”打击防范文物犯罪区域协作机制,有效形成了部门区域间联合打击防范工作合力。 本报记者 李勇

  全国文物犯罪线索举报平台上线运行
  9月19日,记者从西北警务协作区第十三届联席会议暨黄河流域、西北地区打击防范文物犯罪警务协作会议上获悉,“全国文物犯罪线索举报平台”从即日起正式上线运行。
  该平台是基于微信13亿活跃用户的庞大群体而打造的小程序,广大群众和网友无需下载APP软件,即可进行涉及文物犯罪线索举报。相关信息也可以第一时间流转至各省、市、县公安机关和文物部门,便于及时开展工作。
  2011年,受公安部和国家文物局委托,陕西省公安厅建立“全国文物犯罪信息中心”,承担全国文物犯罪信息的录入、审核、分析、研判工作。2017年陕西省厅又开通“中国被盗(丢失)文物信息发布平台”,进一步加强打击违法犯罪、追索海外流失文物等方面的国际执法合作,在支撑打击防范文物犯罪、追索被盗文物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此次“全国文物犯罪线索举报平台”上线运行,是继“全国文物犯罪信息中心”和“中国被盗(丢失)文物信息发布平台”之后,公安机关在打击防范文物犯罪方面又一重要举措,将有助于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提升实战效能,激发全社会参与文物保护的热情,切实推动打击防范文物违法犯罪工作高质量发展。
发布日期:2023-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