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返回首页
版面导航
第01版:要闻
第02版:要闻·综合
第03版:工业经济
第04版:绿色环保
标题导航
秦岭为什么是“中央水塔”?
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提高生态环保意识
督促重点单位履行义务提高自行监测质量
开展环保法规宣传推动美丽县城建设
三北防护林里的“老愚公”
陕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85%以上
山阳:构建“六大体系”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
我国53%的可治理沙化土地得到治理
我国今年将建成声环境质量监测网
保护动物 爱心救助
版面概览
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4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发布日期: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保护动物 爱心救助
——礼泉县逸夫小学学生救助野生保护动物受表彰
本报讯(记者 刘宏良 通讯员 何彩丽)
近日,礼泉县林业局来到逸夫小学向6年级4班晁欣桐同学送上荣誉证书,表彰她救助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红隼”的先进事迹。
6月9日下午,晁欣桐同学外出时,在草丛中发现一只受伤的小鸟,她运用所学知识判断出,这不是普通的鸟。于是,立即向一名路人求助,拨打野生动物保护中心电话,之后一直在旁边守护,等候专业人员。天气炎热,她忍受着地面高温的烘烤,寸步不离。在现场等候多时,专业人员匆匆赶来,带走小鸟后,她这才放心离开。经鉴定,这只小鸟叫红隼,属于小型猛禽,是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林业局工作人员对她的行为大加赞扬,她腼腆地笑笑说:“学校经常教育我们要保护环境、爱护小动物,我只是刚好碰上了,做了一件小事而已,没什么的。”
爱护动物,人人有责。晁欣桐同学对红隼的热心救助,挽救了一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的生命,这是学校德育教育工作成果的体现。我们要以她为榜样,爱护动物、保护环境,为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贡献自己的力量。
分享到
微信
QQ好友
QQ空间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网易微博
0
版权所有:西北信息报社 技术支持:
锦华科技
陕ICP备05010893号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6100004000028
地址:西安市新城·省政府大楼7层15号 电话:029-87292915 电子邮箱:xbxxb@xbxx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