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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动物 爱心救助
——礼泉县逸夫小学学生救助野生保护动物受表彰
   本报讯(记者 刘宏良 通讯员 何彩丽)近日,礼泉县林业局来到逸夫小学向6年级4班晁欣桐同学送上荣誉证书,表彰她救助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红隼”的先进事迹。
  6月9日下午,晁欣桐同学外出时,在草丛中发现一只受伤的小鸟,她运用所学知识判断出,这不是普通的鸟。于是,立即向一名路人求助,拨打野生动物保护中心电话,之后一直在旁边守护,等候专业人员。天气炎热,她忍受着地面高温的烘烤,寸步不离。在现场等候多时,专业人员匆匆赶来,带走小鸟后,她这才放心离开。经鉴定,这只小鸟叫红隼,属于小型猛禽,是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林业局工作人员对她的行为大加赞扬,她腼腆地笑笑说:“学校经常教育我们要保护环境、爱护小动物,我只是刚好碰上了,做了一件小事而已,没什么的。”
  爱护动物,人人有责。晁欣桐同学对红隼的热心救助,挽救了一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的生命,这是学校德育教育工作成果的体现。我们要以她为榜样,爱护动物、保护环境,为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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