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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多措并举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本报讯(实习记者 权子昂)党的十八大以来,陕西省市场主体展现蓬勃动力、结构持续优化、规模大幅拓展,总量排名跃升至全国第12位,千人拥有市场主体量排名跃升至全国第7位。
  全省私营企业从2012年的24.17万户增加至2022年底的129.21万户,增长434.59%;私营类市场主体从2012年的118.55万户增加至2022年底的525.41万户,增长343.2%。过去十年,陕西省通过优化营商环境、纾困解难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接下来,陕西省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从这三处着手,激发市场活力,夯实稳增长的根基。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便捷、高效的市场准入环境。深入贯彻落实《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以推进“三个年”活动为契机,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积极推进企业开办“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着力发展实体经济,培育壮大新产业新动能。围绕重点产业链,一体化布局项目、平台、人才等创新资源,强化创新引领作用,增强发展竞争力。推动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加快补齐基础软件、核心硬件等突出短板,培育发展一批优势产业集群和新的增长引擎。推动企业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新业态。
  大力激发民营经济、中小微企业发展活力。加强部门协同配合,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积极做好《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宣贯工作,充分发挥各级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个体私营企业协会等作用,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排忧解难,稳定发展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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