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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推进公安服务“一窗通办”试点工作
  记者从公安部获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2021年印发的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要求文件,公安部组织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和深圳公安机关开展公安服务“一窗通办”试点工作,其他部分地方公安机关也立足本地实际,对“一窗通办”进行探索,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取得积极成效。
  各试点地方公安机关成立工作专班,通过依托公安派出所设置综合窗口、进驻各级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和进驻公安政务服务中心等方式,推动公安服务“一窗通办”改革落地落细,切实方便企业群众。各地公安机关通过梳理明确通办事项、加强窗口规划建设、优化通办事项收办流程、将关联度高的多个事项整合为“一件事”等方式,不断健全“一窗通办”运行机制。
  熊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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