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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居咸阳第一
  本报讯(记者 符备战 通讯员 王梦瑶)10月26日,记者从兴平市了解到,今年前三季度兴平市新增电商企业28户、限额以上商贸企业3户,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111.45亿元、增长20.5%,增速居咸阳市第一位。
  据了解,今年以来,兴平市认真落实稳住经济大盘政策,加快推进消费结构升级,特别是制定出台促消费稳增长措施,发放200万元电子消费券,用于辖区零售、餐饮、住宿、景区景点市场主体开展促销活动;对辖区商贸企业、门店购买电视、洗衣机、冰箱、空调的城乡居民用户,财政按照购买价格的10%予以奖励;允许餐饮企业、小微商户开展户外经营,大力培育夜间消费市场;对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和国有企业房屋的,年内减免6个月租金,有效激发了消费市场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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