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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6个单位被命名为第六批“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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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6个单位被命名为第六批“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
2012年以来共有47个单位获此殊荣
本报讯(记者 李勇)
近日,公安部下发决定,命名第六批“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陕西省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吴起县公安局、铜川市公安局耀州分局照金派出所、西安市公安局灞桥分局席王派出所、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分局枣园派出所、咸阳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等6个单位受到命名。
2012年公安部开展执法示范单位创建以来,陕西省公安厅党委高度重视,切实把培养、创建执法示范单位作为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有力抓手,并以创建为牵引,辐射、带动全省执法规范化建设整体提档升级。全省各级公安机关下大力气培养和创建了一大批执法管理规范、执法素质过硬、执法制度健全、执法质量优秀、群众交口称赞的执法单位,创新探索出一系列在全国叫得响、站得住的工作经验和做法,有力提升了陕西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在公安部命名的历届全国执法示范单位中,陕西省3个市级公安局、15个区县分局、29个基层所队先后被命名为全国执法示范公安局和执法示范科所队,入围数量和质量在全国处于领先。这些单位的入围在为陕西公安赢得荣誉的同时,切切实实起到了“培养一个辐射周边,创建一个带动一片”的引领示范作用,为陕西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的持续提升和在全国保持领先位次,注入了强劲动力,提供了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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