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返回首页
版面导航
第01版:要闻
第02版:要闻·综合
第03版:评论
第04版:三秦纵横
第05版:副刊
第06版:三秦教育
第07版:医疗健康
第08版:文化·旅游
标题导航
以积极生育政策缓解人口负增长态势
让文化资源活起来火起来
图片新闻
“县县通5G”夯实数字中国基石
把丰碑树在老百姓心中
网红用大白鲨做美食该让她尝尝法律味道
剥掉烂尾楼“金融外衣” 方能切实“保交楼”
版面概览
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3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发布日期: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网红用大白鲨做美食该让她尝尝法律味道
近日,一段网红美食博主拍摄水煮鲨鱼和烧烤鲨鱼的视频引发全网关注。有科普博主反映,这条鲨鱼是国际濒危野生动物大白鲨,又名噬人鲨,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四川南充警方随后介入调查。
目前,该美食博主“提子”的短视频账号所有视频均已消失。7月31日,封面新闻记者从南充警方获悉,经鉴定,涉事视频中的鲨鱼确是大白鲨。目前,警方已经查清,“提子”购买的噬人鲨来源是福建沿海地区,相关人员已被控制。
2米长的大鲨鱼、30斤的金色变异娃娃鱼、50斤的大鳄龟,美食博主“提子”走的是“猎奇”路线,吃的都是不常见的动物。这次食用的鲨鱼也是一如既往符合其视频风格,只不过这次食用的大白鲨是国际濒危野生动物,已踩到了本不该触犯的法律红线。
公开信息显示,大白鲨已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相当于我国二级保护动物。2017年3月,我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曾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公约禁止或者限制贸易的野生动物或者其制品名录》,大白鲨即名列其中。
不管这只大白鲨是其团队购买,还是网红本人购买,不能忽略的一点是,“吃大白鲨能堂而皇之地出现在公共视野”这件事本身就涉嫌违法。至于这件事背后是否存在大白鲨买卖的产业链,甚至是买卖濒危野生动物的产业链的情况,相关部门还需彻查。对于涉事网红及其背后团队应该承担何种法律责任,同样也需调查认定。
值得注意的是,“提子”作为美食博主专吃不常见的动物,刻意展现猎奇场面的行为,本身就值得严肃审视。如今,博主“提子”为了流量,踩到了法律的红线,必将为她的行为付出代价。借由这件事,其他博主们也要引以为戒,无论如何,法律红线不可触碰。
丁慧
分享到
微信
QQ好友
QQ空间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网易微博
0
版权所有:西北信息报社 技术支持:
锦华科技
陕ICP备05010893号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6100004000028
地址:西安市新城·省政府大楼7层15号 电话:029-87292915 电子邮箱:xbxxb@xbxx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