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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县级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执行新医疗服务价格
8月1日,西安市医疗保障局传来消息,《西安地区县级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方案》,经省医疗保障局同意,并报西安市政府批准,于2022年7月31日24时正式执行。
按照要求,西安市各城市公立医院已于2022年2月25日零时起同步执行《陕西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21版)》。县级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工作由各市(区)结合财政补助、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在省上确定的最高限价内制定具体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此次县级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共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646项(县级和一级及下公立医疗机构各323项),均为设备物耗占比较高的检查、检验和大型设备治疗项目。价格平均降幅为9.31%,对取消药品加成后财政补助差异部分的平均冲抵比例为100.1%。经测算,县级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执行新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后,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收入增长幅度为3.63%,调价风险评估在合理范围。
文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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