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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阴建立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机制——
规范运营确保经营性资产不流失
  本报讯(记者 贺孝辉 通讯员 陈伟 吴静文)今年以来,汉阴县积极探索扶贫项目资产稳定良性运营方式,夯实六项举措建立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长效机制,确保经营性资产不流失或不被侵占,公益性资产持续发挥作用,到户类资产自主管理和运营进一步规范。
  摸清扶贫资产底数。结合项目资产台账,通过“一项一卡”“一产一码”管理方法对扶贫(衔接)项目资产“查漏补缺”,从县级层面、项目主管单位、镇、村完善管理台账,实行分类集中动态管理,对公益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及经批准核销的固定资产实行资产管理资料留存制度,并明确留存资料的内容和具体要求。
  健全完善确权登记。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别对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到户类资产明确所有权,依法办理确权登记,做好资产移交。强化监督管理,对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确权、运营、收益分配、处置等程序进行不少于10天的公告公示。
  落实后续管理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扶贫(衔接)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纪检、财政、乡村振兴等13个相关部门组成,并按照分工明确管理职责。县、镇、村、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履行各自监管职责,落实责任人,签订管护协议,将资产管理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实行专项考核。
  规范后续管护运营。探索多形式、多层次、多样化的管护模式。完善经营性资产运营方案,明确权属,确定运营主体、经营方式和期限及各方权利义务,在镇级探索运用国企带镇村和联合社运营等模式,实行集中统一运营;完善公益性资产管护标准,按照组建一支队伍、制定一套标准、安排一笔资金、开展一次考核的“四个一”模式加强后续管护,探索购买服务、调整优化公益性岗位、“门前三包”等多种方式,有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管护。
  规范收益分配使用。经营性资产收益分配按照现行资产管理制度实施,对制度未予明确规定的,通过民主决策程序提出具体分配方案,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分配方案和分配结果及时公开;属于村集体或搬迁社区的资产收益,鼓励采取参加村内或社区内项目建设和发展等劳动增收方式进行分配,激发群众内生动力;正在实施的资产收益分配方案到期后按照规定原则及时调整和完善。
  严格扶贫资产处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处置国有和集体扶贫(衔接)项目资产,确需处置的,严格按照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并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后采取拍卖、转让、报废等形式进行规范处置,并予以公示。对抵押担保、个人入股或参股的,均明确相应规定和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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