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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开展“基层林长责任年”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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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开展“基层林长责任年”活动
日前,陕西省林长制办公室下发《陕西省林长制度“基层林长责任年”活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夯实基层基础,明晰职责任务,完善会议、巡林、报告、责任追究、督查考核5项配套制度,强化镇、村级林长责任落地,推动林长制高效运转,确保6月底前建成组织体系完备、制度保障有力、运行机制顺畅的林长制体系。
《方案》要求,各镇要以行政村为单位,各村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分别划定镇、村级林长责任区。各地要围绕造林绿化上图落地、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林长制实施运行等工作,因地制宜确定目标任务,落实镇、村级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目标责任制。要在每个乡镇、村至少设立公示牌1个,并标注责任林长及相关职责范围、保护发展目标及监督电话。要及时召开林长会议,镇每半年不少于1次、村每季度不少于1次。要开展定期与不定期巡林,镇级林长每月不少于1次,村级林长每周不少于1次。要将林长制工作纳入镇村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坚持阶段评估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制定考核办法和细则,落实林长考核制度。
《方案》强调,各级林长制办公室要以“基层林长责任年”活动为契机,围绕基层林长制高效运转,推动镇村林业工作深度变革,充分调动林长积极性,提升护林员知识技能,把林长制贯穿到生态空间治理的每个链条、环节之中,解决好林长制执行中“最后一公里”落实难题,形成镇村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全面建立林长主责、林长会议决策,林长制办公室执行,成员单位协作,配套制度保障的工作运行体系。
申东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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