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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改革省属高校财政拨款制度
促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
近日,经陕西省政府同意,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教育厅印发《关于改革省属高校财政拨款制度促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重构省属高校财政拨款体系,建立“生均经费补助+筑峰创新奖补+技术转化奖补+提质增能奖补”的拨款办法,加快推进高校人才培养结构和质量、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适应。
据了解,生均经费专项资金用于公用经费、教育教学专项业务费、教学仪器设备购置等支出;筑峰创新奖补资金用于“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和“双高计划”建设,目标是推动相关优势学科和特色专业进入世界一流、国内一流、区域一流、行业一流行列或前列;技术转化奖补资金用于支持本科高校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亟需技术开展转化工作,按照“服务发展、聚焦薄弱、目标导向、注重绩效”的原则管理,逐年测算,实行项目管理;提质增能奖补资金用于支持高校深化综合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增强办学能力。先按本科、高职切块,再按教育教学、人才培养、师资建设等因素逐年测算分配。
为保障改革落地落实,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教育厅将构建“预算有目标、执行有监控、完成有评价、结果有运用”的全链条绩效管理工作流程。健全多元筹资机制,探索建立高校闲置资产资源盘活机制,逐步将高校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提升到全国平均水平。深化“放管服”改革,由高校自主确定财政资金建设项目,提高资金统筹能力。修订完善高等教育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出台绩效评价办法,健全提升工作透明度的信息公开制度。
王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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