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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平市三家单位
获评“省级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荣誉称号
  本报讯(记者 符备战 通讯员 代瑞玲)近日,兴平市市委机关大院、市政府机关大院、市水利局三家单位被陕西省水利厅、省发改委等7部门联合授予“省级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兴平市以加快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为抓手,以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创建节约型机关为重点,不断加强节约用水和集约取水管理,全面提高全市节约用水水平。在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中,围绕制度建设、用水计量、设备设施改造、非常规水源利用、日常管理、节水宣传等六个方面开展节水机关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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