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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陕西省前列
  本报讯(记者 陈涛)记者从安康市举行的“2021年环境质量”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1年,安康空气质量全省排名第二,城市水环境质量排名全省第二,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全省前列。
  2021年,安康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14,优良天数343天,优良率94%,无重污染天气,空气质量全省排名第二,国家空气质量达标城市得到巩固。全市地表水水质优良率100%,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出陕断面水质保持国家Ⅱ类水质。城市水环境质量指数为3.6131,排名全省第二。全年无突发环境应急事件和因环境问题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声环境质量保持稳定,辐射环境质量状况良好。
  去年,安康市地表水水质优良率为100%,21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实行市级河长责任制的11条主要支流水质优良率100%。列入国家考核的12个断面中,Ⅱ类水质断面11个,占比92%,Ⅲ类水质断面1个,占比8%。全年未发生水环境污染事故,全域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为确保国家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水质安全做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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