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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贷款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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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开展“百日专项整治”
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贷款权益
为全面做好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有效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不断扩大制度惠及面,切实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陕西省住建厅会同省财政厅、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省自然资源厅等四部门近日联合印发通知,决定自3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开展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贷款权益“百日专项整治”活动。
通知明确,此次活动由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同住房城乡建设局、人民银行省内分支机构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自今年3月1日起至6月10日,在陕西省集中开展一次拒绝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问题“百日专项整治”活动,实施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严厉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屋销售中介机构的违规行为,坚决杜绝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屋销售中介机构拒绝或变相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行为。
通知要求,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银行要进一步优化贷款业务流程,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自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市场监管,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时,提供不拒绝购房人优先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书面承诺,并在楼盘销售现场醒目位置公开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优先使用住房公积金承诺书等。房地产开发企业及销售中介机构须认真履行承诺,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合理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要求购房人签署任何形式自愿放弃住房公积金贷款权利的书面文件,不得在选购房屋优先级上差别对待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购房人。各不动产登记机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登记申请,开通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登记绿色通道,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抵押登记手续。
王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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