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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所中小学校至少配备1名法治副校长
  2月17日,教育部召开2022“教育新春”系列第二场新闻发布会,介绍《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有关情况,该管理办法将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所称法治副校长,是指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推荐或者委派,经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聘任,在学校兼任副校长职务,协助开展法治教育、学生保护、安全管理、预防犯罪、依法治理等工作的人员。
  开展法治教育 每年不少于4课时
  对于法治副校长履职期间需要协助开展的工作,《办法》明确,要开展法治教育。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参与制订学校法治教育工作计划,协助学校创新法治教育内容和形式,每年在任职学校承担或者组织落实不少于4课时的、以法治实践教育为主的法治教育任务,提高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面向教职工开展法治宣传,指导、帮助道德与法治等课程教师开展法治教育。
  指导监督学校落实未成年人保护责任
  要参与学校学生权益保护制度的制定、执行,参加学生保护委员会、学生欺凌治理等组织,指导、监督学校落实未成年人保护责任,依法保护学生权益。
  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方面,要指导学校对未成年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预防犯罪教育,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加强管理和教育。
  参与安全管理 指导依法治理
  要指导学校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协助推动建立学校安全区域制度,协助学校健全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置机制,主持或者参与学校安全事故的调节协商,指导学校依法处理安全事故纠纷,制止侵害学校和师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协助学校建立健全校规校纪、完善各类规章制度,参与校规校纪的审核,协助处理学校涉法涉诉案件,进入申诉委员会,参与处理师生申诉,协助加强与社区、家庭及社会有关方面的沟通联系。
  实施或者指导实施教育惩戒
  要协助学校、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按照法律和相关规定对有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予以训诫或者矫治教育。根据学校实际和需要,参与建立学生教育保护辅导工作机制,对有需要的学生进行专门的辅导、矫治。
  每所学校应当配备至少1名法治副校长
  《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强调,每所学校应当配备至少1名法治副校长,优先为偏远地区、农村地区学校和城市薄弱学校配备。
  《办法》明确,法治副校长需要有较丰富的法律专业知识与法治实践经历,从事法治工作三年以上。
  《办法》强调,每所学校应当配备至少1名法治副校长,师生人数多、有需求的学校,可以聘任2名以上5名以下法治副校长。同时,优先为偏远地区、农村地区学校和城市薄弱学校配备法治副校长。央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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