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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中院两部门分获省市青少年维权岗
  本报讯(通讯员 李从熇)近日,共青团陕西省委下发《关于命名2020-2021年度陕西省“青少年维权岗”的通知》,商洛中院刑事审判第一庭被命名为陕西省青少年维权岗。共青团商洛市委印发《关于命名2020-2021年度商洛市“青少年维权岗”的决定》,商洛中院立案庭被命名为商洛市青少年维权岗。
  近年来,商洛中院各部门在青少年权益保护、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等方面,认真履职尽责,积极探索创新,涌现出了刑事审判第一庭、立案庭等一批先进典型。商洛中院刑事审判第一庭承担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理工作,根据青少年的身心特点,由审判经验丰富、善于做未成年人工作的专业法官组建合议庭,采取圆桌审理的方式审理未成年人案件,在庭审过程中寓教于审,为提升未成年人案件的审判效果提供强有力支撑。商洛中院立案庭建立绿色通道,对涉青少年权益案件,由专人负责立案审查,确保涉青少年纠纷及时立案,妥善处理,促进家庭矛盾快速解决,确保青少年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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