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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限价房”政策有重大调整
网签备案满5年且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就可上市交易
12月8日,记者从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西安“限价房”政策有重大调整,限价商品房上市交易规定从原先“取得《不动产权证书》5年才能上市交易”,变为“网签备案满5年且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就可上市交易”。
12月8日,西安市发布《关于调整限价商品房上市交易有关条款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显示,现将限价商品房上市交易有关规定调整为:“限价商品房自购买合同网签备案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不得购买其它住房。网签备案满5年,可购买其它住房。网签备案满5年且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上市交易的,按普通商品房交易相关规定办理。网签备案未满5年,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的,经市住房保障部门批准,按照原购买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回购,继续作为限价商品房使用。”
西安市住建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根据西安此前发布的《关于加强限价商品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限价商品房自不动产权证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不得购买其他住房。满5年上市交易的,按普通商品房交易相关规定办理。
陈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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