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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谷县发科局
推广“枫桥经验” 化解矛盾纠纷
本报讯(记者 侯红雷)
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府谷县发科局全面推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推进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和化解机制落地落实,11月2日,府谷县发科局价格服务中心、县人民法院召开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推进会。
会议决定,将县发科局价格服务中心价格认定专业人员纳入“特邀调解员名册”,进一步健全诉前委派、委托、诉中协助调解机制,对适宜调解的价格争议纠纷,引导当事人选择先行调解,合理分流民生领域诉讼纠纷。
府谷县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对诉源治理发挥着积极作用,通过调解方式结案的,诉讼费减半收取,为当事人节约了诉讼时间和诉讼成本。进入法院名册的特邀调解员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可申请进行司法确认,经人民法院确认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府谷县发科局将持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进一步强化干部作风建设,坚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在矛盾化解中发挥更大作用,引导群众选择恰当方式化解纠纷,让正义提速,为百姓解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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