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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管并重”筑牢秦岭生态屏障
扎实开展秦岭“五乱”问题专项整治
镇安县召开秦岭“五乱”及生态环保突出问题整治专题会议
改造涝池环境 建设美丽乡村
宁强分局:多措并举持续抓好秋季秸秆禁烧工作
积极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排查工作
连续五年荣获目标考核优秀单位
优化建设环境监测能力
开展街道脏乱差综合整治行动
强化环境执法监管 全力保障“十四运”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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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管并重”筑牢秦岭生态屏障
柞水切实做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本报讯(记者 叶瑛)
近年来,柞水县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严格落实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持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森林覆盖率达到75%,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连年位居省市前列,先后荣获中国天然氧吧、全国百佳深呼吸小城、省级生态县、省级园林城市等称号。
牢记国之大者,当好秦岭生态卫士。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跟进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核心要义,不断增强各级各部门抓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将每年4月20日确定为“秦岭生态卫士行动日”,制定《全面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常态化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全力守护中央水塔和中华民族祖脉,当好秦岭生态卫士。严格落实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和《总体规划》,深刻汲取秦岭违建别墅教训,持续巩固秦岭“五乱”和农家乐等突出问题整治成果,不断增强生态红线、政治底线和纪律高线,不折不扣将中央和省市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增强使命担当,主动扛起主体责任。坚持把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摆在全县工作的突出位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成立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定期召开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领导小组会听取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汇报,及时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围绕《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和省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制定《柞水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考核办法以及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调高生态文明建设考核指标权重,作为干部绩效考核、考察使用的重要依据,对部门镇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层层传导压力、落实责任,切实做到事有专管之人、人有明确之责、责有限定之期,凝聚起生态环境保护的磅礴力量。
坚持建管并重,筑牢秦岭生态屏障。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全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扎实推进生态工程建设和森林病虫害防治,成功创建省级森林城市。从严落实《丹江等流域污染防治四年行动计划》和“水十条”,健全水资源监控体系,加大饮用水源地保护力度,持续开展河道“清四乱”和“黑臭”水体专项整治,出境河流断面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大力实施《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强力推进“减煤、控车、抑尘、治源、禁燃、增绿”六大行动,积极整合露天采石采砂场,PM2.5、PM10浓度稳定下降,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年均达330天以上。大力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创新农村环境保洁“社会化管理、企业化运作”模式,城乡人居环境持续优化。扎实开展“五乱”问题整治回头看及小水电整治、农家乐整治、尾矿库治理、硫铁矿治理等专项整治,启动界桩、标牌设置工作,网格化信息化环境监管平台实现镇办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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