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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
  本报讯(记者 王吉友 通讯员 杨博)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根据中省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精神,近日,经铜川市政府研究同意,铜川市财政局会同铜川市发展改革委等10个部门联合印发《铜川市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实施细则》,明确2021-2023年,耀州区(含新区)、印台区和宜君县延续执行整合试点政策,确保平稳过渡。
  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需要,《铜川市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实施细则》对过渡期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作出详细规定。一是突出使用重点。支持脱贫县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需要,将整合资金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类项目,在整合资金支持范围内打通,统筹安排使用。支持脱贫县要将整合资金优先用于产业发展项目,发展壮大优势特色产业(含必要的产业配套基础设施),促进产业提质增效,带动脱贫人口就业增收。二是明确资金红线。明确整合资金不得用于偿还债务、垫资或回购、注资企业、设立基金、购买各类保险等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无关的支出。三是夯实监管责任。按照“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原则,夯实脱贫县整合资金使用管理主体责任,要求脱贫县制定完善资金管理办法,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落实绩效管理要求,全面推行公开公示制度,规范有序推进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同时,要求铜川市级相关部门落实指导监督责任,做到资金使用权下放,监督指导不拖档,上下合力共同推进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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