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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县多措并举禁止早采早购“黄金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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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县多措并举禁止早采早购“黄金果”
本报讯(记者 吴树鸣 通讯员 赵宝琦)
为确保猕猴桃果品优质优产,增强“眉县猕猴桃”市场竞争力,提高市场声誉,促进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眉县连续出台多项措施,禁止猕猴桃早采早购。
7月初,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出《关于全面开展禁止猕猴桃早采早购工作的通知》,并发布了2021年眉县猕猴桃适期采收指导意见,要求县公安局依法从快查处因制止早采早购而发生的违法事件。县市场监管局要对县境内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果品商行、镇(街)集市进行检查,坚决杜绝早采猕猴桃果品上市交易。县交通局负责对县境内公路沿线马路市场、临时摊点、占道销售早采猕猴桃的农户、商贩予以取缔,并按规定进行处罚。县内各快递公司收货点收发未成熟猕猴桃,一经发现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对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农业示范园区等的监管工作,对参与猕猴桃早采早购的相关单位取消政府补贴项目支持。猕猴桃产业园区管委会要加强入园企业管理,禁止园区内果品运销企业违反适期采收标准,提前收购、抢购猕猴桃。县供销联社要加强管理,引导电商企业、网销大户等转变营销思路,采取网络预购等形式进行网销。县融媒体中心要加大宣传力度,定期在各宣传平台曝光猕猴桃早采早购行为。
据了解,今年眉县猕猴桃各栽培品种指导采收期为:徐香9月底—10月上中旬;海沃德、金魁10月下旬—11月上旬;秦美、脐红、瑞玉10月上中旬;翠香、红阳9月上中旬;金香、亚特9月下旬;农大金猕9月中下旬;金桃、金艳等黄肉品种:10月中下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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