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返回首页
版面导航
第01版:要闻
第02版:要闻·综合
第03版:评论
第04版:三秦纵横
第05版:副刊
第06版:三秦教育
第07版:医疗健康
第08版:文化·旅游
标题导航
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巧手捏面塑 助力全运会
上半年陕西省城镇居民 人均可支配收入20346元
食药领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管理范围
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陕西十条硬核措施来了
西安火车站南高架候车厅钢结构封顶
版面概览
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1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发布日期: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半年陕西省城镇居民 人均可支配收入20346元
来自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的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全省经济运行持续恢复,上半年陕西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生活消费支出均保持稳步恢复。
上半年,陕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346元,同比增长9.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6%;两年平均增速快于一季度,扣除价格因素,两年平均实际增长4.0%。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488元,同比增长15.1%,增速高于全国平均增速0.5个百分点。增速位列全国第10位,在西北五省区排名第1位。
上半年陕西城镇居民四大项收入呈全面增长态势。从增速看,经营净收入增长14.0%,增速最快;转移净收入次之,增长13.1%;财产净收入增长12.6%;工资性收入增长7.4%。从结构看,工资性收入占比最高,为56.4%,转移净收入次之,占比28.2%,财产净收入占8.4%,经营净收入占6.9%。
上半年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1480元,较上年同期增加791元,对城镇居民收入贡献率高达43.4%,拉动收入增长4.3个百分点,是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动力。
促进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有: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保障低收入人员工资水平,5月1日起,陕西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每档提高15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每档提高1元/小时;同时,继续实施稳企稳岗稳就业政策,保障居民工资收入,上半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25.36万人,完成全年目标的63.4%;此外,通过精准服务保障重点群体就业创业。上半年全省帮助8.3万失业人员、2.36万困难人员实现就业,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清零;上半年全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30.2万人次,越来越多人通过一技之长实现工资水平的稳定增长。
马昭
分享到
微信
QQ好友
QQ空间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网易微博
0
版权所有:西北信息报社 技术支持:
锦华科技
陕ICP备05010893号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6100004000028
地址:西安市新城·省政府大楼7层15号 电话:029-87292915 电子邮箱:xbxxb@xbxx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