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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推动政务服务事项 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西安市将通过建立政务服务标准化管理体系,对事项清单、办事指南、服务流程、服务场所、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监督评价等6个方面进行规范管理,实现同一政务服务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8月2日,西安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西安市政务服务标准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明确了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的基本要素,统一了办事指南内容标准,为企业群众办事提供明确、清晰的指引。
  《办法》提出,办事指南中的申请材料,应列明材料名称、材料类型、示范文本、材料份数、材料规格、是否需要电子材料等信息,并提供相关空表。所需材料不得含有“其他、有关”等模糊性兜底性条款,所需证明材料应在全市保留证明事项目录内。能够通过部门之间信息共享获取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群众提供。
  《办法》统一了政务服务办事流程,解决不同层级、不同区域受理流程自由裁量的问题。《办法》规定:政务服务流程包括政务服务事项咨询、预约、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和结果送达等环节。各级政务大厅应对服务流程实行“全链条”标准化管理,确保为企业群众办事提供“一站式”服务。
  《办法》对各级政务服务场所名称作了规范,提出合理设置功能分区和便民服务设施,实行“综合窗口”服务模式,逐步打造全市统一规范、有西安特色的政务服务场所。同时规定,市级统一建设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统一服务入口、身份认证和形式规范,通过技术手段与省级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互联互通,推动更多事项全程网上办结。文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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