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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印发
完善党全面领导基层治理制度加强基层政权治理能力建设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党对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基层治理全过程、各方面。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建立起党组织统一领导、政府依法履责、各类组织积极协同、群众广泛参与,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在此基础上力争再用10年时间,基本实现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国特色基层治理制度优势充分展现。
  《意见》提出了几方面要求:
  一、完善党全面领导基层治理制度。(一)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健全基层治理党的领导体制。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举,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领导基层治理的坚强战斗堡垒,使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作用得到强化和巩固。创新党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不断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二)构建党委领导、党政统筹、简约高效的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深化基层机构改革,统筹党政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编制资源,设置综合性内设机构。(三)完善党建引领的社会参与制度。搭建区域化党建平台,推行机关企事业单位与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联建共建,组织党员、干部下沉参与基层治理、有效服务群众。
  二、要加强基层政权治理能力建设。(一)增强乡镇(街道)行政执行能力。依法赋予乡镇(街道)综合管理权、统筹协调权和应急处置权,强化其对涉及本区域重大决策、重大规划、重大项目的参与权和建议权。(二)增强乡镇(街道)为民服务能力。乡镇要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等任务,做好农业产业发展、人居环境建设及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关爱服务等工作。街道要做好市政市容管理、物业管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社会组织培育引导等工作。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乡村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乡镇(街道)政务服务流程,全面推进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办理,加快推行市域通办,逐步推行跨区域办理。(三)增强乡镇(街道)议事协商能力。完善基层民主协商制度,探索建立社会公众列席乡镇(街道)有关会议制度。(四)增强乡镇(街道)应急管理能力。建立统一指挥的应急管理队伍,加强应急物资储备保障。(五)增强乡镇(街道)平安建设能力。完善基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健全防范涉黑涉恶长效机制。
  三、要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一)加强村(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坚持党组织领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制度,建立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备案制度,加强集体资产管理。(二)健全村(居)民自治机制。强化党组织领导把关作用,聚焦群众关心的民生实事和重要事项,定期开展民主协商。(三)增强村(社区)组织动员能力,经常性开展入户走访,改进网格化管理服务。(四)优化村(社区)服务格局,推进社区服务标准化。
  四、要推进基层法治和德治建设。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建设、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发展公益慈善事业。
  五、要加强基层智慧治理能力建设。(一)做好规划建设。统筹推进智慧城市、智慧社区基础设施、系统平台和应用终端建设,强化系统集成、数据融合和网络安全保障。(二)整合数据资源。共建全国基层治理数据库,推动基层治理数据资源共享。(三)拓展应用场景。加快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提高基层治理数字化智能化水平,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充分考虑老年人习惯,推行适老化和无障碍信息服务,保留必要的线下办事服务渠道。
  《意见》还要求要加强组织保障,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责任、改进基层考核评价、保障基层治理投入、加强基层治理队伍建设、推进基层治理创新、营造基层治理良好氛围。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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