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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推动中西医协同发展
  据国家卫健委网站消息,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推动中西医协同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
  其中提出,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推动中西医协同发展的经验做法。适时组织遴选部分技术水平高、科研实力强、发展潜力足的综合医院,打造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旗舰”科室,辐射带动全国整体中西医结合医疗水平提升。
  《意见》提出,进一步完善综合医院中西医协同相关制度。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将中西医结合工作纳入医院评审和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推动综合医院中医药发展。设中医临床科室(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民族医学科,下同)的公立综合医院要把建立中西医协同发展机制和多学科诊疗体系纳入医院章程,将中西医联合查房、会诊纳入医院管理制度,结合中医药特点和规律,统筹优化并差别化实施中医临床科室绩效考核,鼓励和引导提供中医药服务。
  《意见》明确,加强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设置。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和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联合修订《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指南》,进一步促进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建设和发展,发挥中西医协作优势。三级综合医院应当按照《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和《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指南》全部设置中医临床科室,设立中医门诊和中医病床,有条件的可设立中医病区和中医综合治疗区。
  鼓励有条件的三级综合医院设置中医二级学科或专业组,诊疗科目设置中医二级科目,支持三级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推动中西医协同有关工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鼓励和支持二级公立综合医院设置中医临床科室。有条件的综合医院可以探索开展中医治未病服务,在全院推广中医治未病理念和方法,发挥好中医药“未病先防、既病防变、瘥后防复”的优势和作用。鼓励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开展中医药文化建设,营造中医药文化氛围。
  《意见》指出,在综合医院各临床科室加强中西医协作。根据临床需求,强化综合医院临床科室中医类别医师配备,与临床类别医师共同打造中西医结合团队,按照综合医院登记注册的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民族医学科等诊疗科目,开展中西医联合诊疗。鼓励针对中西医结合优势病种专门组建中西医结合专科专病科室。
  《意见》要求,在综合医院各临床科室加强中西医协作。根据临床需求,强化综合医院临床科室中医类别医师配备,与临床类别医师共同打造中西医结合团队,按照综合医院登记注册的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民族医学科等诊疗科目,开展中西医联合诊疗。鼓励针对中西医结合优势病种专门组建中西医结合专科专病科室。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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