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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小哥的烦恼
  漫步大街上,看着一辆辆送货的三轮车,像蜜蜂一样来回穿梭着,那就是快递小哥忙碌的身影。今天蒲城法院兴镇人民法庭案件的原告王民就是一名快递员,可最近他有些焦虑,不知如何是好。原来是和快递公司闹起了矛盾,来到了法庭。
  王民前几年在外打工有些积蓄,回到家乡,经人介绍加入快递行业,后和蒲城某快递负责人签订了协议,交纳了几万元加盟费用,约定由王民负责蒲城两个乡镇网点的快递业务。因王民所要负责的两个乡镇网点先前由被告陈虎经营,王民便再次给陈虎交纳了数万元的“线路转让费”。
  常言道,隔行如隔山,王民经营数月后因种种原因陷入困境,遂和蒲城快递负责人商谈退出事宜,蒲城快递负责人退还了王民交纳的加盟费。但后来因和陈虎之间的线路转让费退还事宜闹到了法庭。
  陈虎到庭辩驳称,当时原告王民是自愿加入到快递行业的,而且自己也让王民考虑清楚,王民当时称自己要做一次老板,现在经营不善要退出可以,但是“线路转让费”不退。王民回答道,自己对快递行业不熟悉,后来经了解得知被告无权收取两个乡镇网点的“线路转让费”,收取的费用属于不当得利,所以要求被告退还。双方在法庭你一言,我一语,调解员始终耐心地做着调解工作,但被告仍分文不退,一审调解无果,判决被告王虎退还王民“线路转让费”后,被告陈虎提起上诉,经渭南中院调解,陈虎当庭退还了王民部分费用,快递小哥王民的烦恼也解决了。
  事后,原告方也深刻谈到,对法律的懵懂加之急于求成,致其挫败,以后要多了解法律知识,多考察,才能少走弯路。法官助理杨英也笑着说,以后做事三思而行不无好处,也多学法知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让法律为美好生活保驾护航。
  本报记者 王吉友 通讯员 王彦城 杨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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