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返回首页
版面导航
第01版:要闻
第02版:综合
第03版:三农时讯
第04版:奋斗百年路 启航新征程
标题导航
常住人口3952.9万人十年增加220多万人
图片新闻
首届“融交会”7月将在西安举行
今年陕西省民政厅为群众办好八件实事
陕西开展“治理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专项行动
陕西提升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批效能
西安市开打3剂次新冠病毒疫苗
版面概览
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2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发布日期: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陕西提升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批效能
日前,记者从陕西省住建厅获悉:近日,该厅会同省发改委、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市场监管局、文物局等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批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提升陕西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批效能。
《意见》针对前一阶段陕西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审批耗时长、办理事项不明确等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对于不新增建筑面积(不增加容积率)、不涉及主体结构变动、不改变土地用途等低风险改造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对于加装电梯以及新增建筑面积等改造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不超过30个工作日。两种情况均涉及的改造项目,以最长时限为准,并明确了相应的审批流程图。
《意见》强调,具体改造方案要通过多部门联合审查,相关审查部门根据具体改造内容,对项目可行性、市政设施和建筑效果、消防、建筑节能等技术指标一次性提出审查意见。同时,对“简化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合并工程建设许可和施工许可阶段”“实行联合验收”等三个阶段分别进行简化。
《意见》要求,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优化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批的实施办法。省级有关部门对涉及本部门的审批事项,要持续加大精简和指导力度。对于改造项目涉及消防、结构、抗震等安全内容,以及涉及文物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的,要严格执行有关标准,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坚守质量安全和文物保护底线。
田若楠
分享到
微信
QQ好友
QQ空间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网易微博
0
版权所有:西北信息报社 技术支持:
锦华科技
陕ICP备05010893号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6100004000028
地址:西安市新城·省政府大楼7层15号 电话:029-87292915 电子邮箱:xbxxb@xbxx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