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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陕西炬客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本委受理吕逍遥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莲劳人仲案字(2020)第1106号仲裁裁决书,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至本委(西安市莲湖区团结东路6号人力资源服务中心2号楼2楼212办公室)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西安市莲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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