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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暖民心 上门服务解民忧
  本报讯(记者 符备战 通讯员 王勃兴)4月12日,宋某的儿子来到兴平法律援助中心称自己的母亲于去年10月发生交通事故后导致行动不便,生活不能自理,让原本不富裕的家庭因巨额医疗费更加困难,万般无奈只能替母亲来到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通过详细的询问和了解,兴平法律援助中心决定为老人提供“上门服务”,办理相关法律援助事宜。
  为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度,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更好地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当天上午,该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便来到老人宋某的家中,为老人提供法律援助“上门服务”。在与法援工作人员的交流过程中,老人提起交通事故多次哽咽,工作人员耐心的劝解老人,表示一定会尽全力为老人提供法律帮助。临行前,老人激动地说:“非常感谢你们,现在的政府真好”。
  通过法律援助中心的“上门服务”,不但从行动上帮助了老人,还从精神上让老人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更好的从法律的角度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该市高度重视老龄工作,以敬老优老、优化老龄工作机制为保证,以为老年人依法维权为根本,实行“123工作法”,即一个免于二个优先三个实现,老年人请求给付赡养费的免于审查经济状况,安排专职律师做到优先接待、优先受理,实现当日受理、当日审批、当日指派,绝不让老年人跑第二趟,同时延伸法律援助服务网络,设有18个法律援助工作站,覆盖全市各镇(街道办),方便老年人申请援助,确保老年人权益有保障。
  截止目前,共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620余人次,办理老年人赡养、抚恤金纠纷、侵权纠纷和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等各类援助案件120余件,挽回经济损失180余万元,老年人满意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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