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返回首页
版面导航
第01版:要闻
第02版:综合
第03版:工业经济
第04版:绿色环保
标题导航
念好节水“紧箍咒”
学党史践初心 打造绿色陕西
做青山绿水的守护人
全民共植幸福树 播种生态文明新希望
榆阳:做强“用绿”文章 让“金山银山”长存
被授予榆林市检察机关生态法治教育基地
宜君:采取六项强化措施保障森林防灭火安全
铜川市深入开展排污许可证后监管专项执法检查
版面概览
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4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发布日期: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定边检察公益林基地
被授予榆林市检察机关生态法治教育基地
本报讯(记者 候红雷 曹永军 通讯员 叶子)
4月9日,榆林市人民检察院授予定边检察公益林基地“榆林市检察机关生态法治教育基地”“榆林市检察机关恢复性司法实践基地”,共青团榆林市委授予定边检察公益林“榆林市青少年社会实践教育基地”,并聘请全国人大代表、治沙英雄石光银为榆林市检察院公益林基地造林顾问。
定边检察公益林于2020年4月9日正式启动,位于定边县乱井子林场红墩梁林区。是目前陕西最大的检察公益林,也是榆林市首家检察公益林,规划面积3400亩,分为涉案补植和自主种植两大区域,预计五年内完成种植。截止目前,涉案补植和自主种植面积共计800亩,其中自主种植已完成面积300亩,由检察干警、团县委志愿者、司法局社区矫正人员和刑事案件当事人申请种植,涉案补植已完成500亩,2021年计划完成500亩的涉案种植。
定边检察公益林“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多元化协作”立体化生态检察模式具有创新性和优越性,将公益诉讼监督与打击刑事犯罪职能相结合,以办理一件案,实现修复一片林,达到了惩治犯罪与生态保护的双胜利,为转变榆林检察系统司法执法理念做出了积极有益探索。
分享到
微信
QQ好友
QQ空间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网易微博
0
版权所有:西北信息报社 技术支持:
锦华科技
陕ICP备05010893号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6100004000028
地址:西安市新城·省政府大楼7层15号 电话:029-87292915 电子邮箱:xbxxb@xbxx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