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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里的勿忘我
■兰芷
  春天来了,风不知不觉就温柔起来。小草探出绣花针一样的芽尖,夜以继日地赶工。绣着绣着,地一片片绿了,花一蓬蓬开了,如此绿叶繁花,良辰美景怎能不去花市走走?
  春天实在是个多情的季节,美得肆意又汪洋。绿植全都蓬蓬勃勃的葳蕤着,花儿一律娇艳欲滴的烂漫着。我觉得自己正穿梭在一条美的河流中,茶花清雅,蟹爪莲娇俏,真是一朵有一朵的神韵。不经意地我发现竟然有干花在出售。在这丰沛的春天里,万物都在汲足水拔节生长,这干花简直就跟周围的一片生机格格不入。我仔细瞧那花,小小的蓝色花朵紧紧合拢在一起,薄绸似的花瓣打着好看的褶子,一簇簇挤在一起,像一群抱团取暖的顽童,被包裹在白色的玻璃纸内。我伸手指着它:“请问这是什么花?”卖花人从一株半人高的凤尾竹后伸出头来答:“干花”。不满意这笼统的回答我追问:“干花也该有个名字嘛!”,他微微一愣道:“勿忘我”,怀疑自己听错了,我小心翼翼又问了一次,“勿忘我”他重重吐出这几个字,用力地点着下巴,我一个没忍住轻笑出来。
  风柔柔地吹着,太阳暖暖地照着。对面这个皮肤黝黑,眼睛狭长的陌生男子,一遍遍在我面前念着:“勿忘我”。让我情不自禁地要微笑。实在是这花的名字太好了。太像一则简短的祈求,一句殷切的嘱托,还带着一点爱的卑微与不舍。“勿忘我”——不要忘记我。萍水相逢的陌生人啊!因为这朵花,我越发喜欢这薄凉的尘世。
  几乎是下意识地蹲下来,仔细打量那小小的蓝色花朵。其实勿忘我的名字早就听说过,一直无缘得见真容,今日一见果然让人过目难忘。比起它的花形更让人难忘的是关于它的传说。就如那好颜色的女子,总会带着几分传奇色彩。传说中世纪的欧洲曾有一位英俊的骑士,热恋一位美丽的少女,后来为了给少女采一朵峭壁上的蓝花而失足葬身大海。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他紧握鲜花向少女大喊:“勿忘我”。从此,那朵蓝色的小花就有了一个忧伤的名字“勿忘我”。虔诚的人们喜欢将它佩在胸前,坚信相爱的两个人终会相遇。我特别喜欢这个故事,因为在爱情里“长门一步地,不肯暂回车。”的太多,“在天愿做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的太少。而为爱甘心飞蛾扑火的从来都是女性。但这个故事不一样,它满足了多少女性的爱情理想啊!中世纪的欧洲,盛产玫瑰与爱情,盛产皎皎的白月光,盛产如夜莺一样唱着小夜曲的骑士。因为骑士为爱葬身大海,从此那蓝色花朵上将洒下情人的眼泪化身的晨露。我们终其一生寻找的不就是这样一个可以为自己奋不顾身的人么?找到了,自然是苍颜白发不能忘怀。何况爱情本来就是很霸道的。
  其实抛开爱情,“勿忘我”也是芸芸众生卑微的愿望。马斯诺的需要层次理论早就提醒过我们,人在解决温饱之类的生理需要之后,会有更高层次的需要——尊重的需求。“勿忘我”这三字越想越让人动容。如果可以谁愿面目模糊地活着?那些没事就爱拍拍抖音,晒个小资情调的人,那些动不动就晒运动成绩,晒旅行照晒美食的人。刷的不是存在感,是被认可被尊重的需求。每个人都想活成别人眼中的星辰大海。稍稍仰头就能被看见,但造化弄人,夜空闪亮的星辰太少,总是泯然众人的居多。可是谁不渴望被人记得?这长路役役的人生,我们都来过,这萍聚萍散的际遇,说散就散了。勿忘我吧!既然我们有缘,能共看一场花开,能共看一次日落。哪怕此情无关风与月,哪怕此后余生不复相见,我仍愿你记得我。
  是的“勿忘我”,在生命交会的那一刻,让我们把祝福别在襟上,叮嘱着,默念着,从容奔赴下一段旅程。看着眼前的蓝色花朵,我的心欢喜起来,看了又看,郑重考虑要不要买一束,送给那些不愿相忘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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