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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景区游客接待上限由各地确定
不搞“一刀切”
  记者近日从文化和旅游部获悉,《旅游景区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2020年9月修订版)》印发以来,各地积极推动旅游景区有序恢复运营,景区开放管理取得积极成效。当前,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为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对指南部分内容进行了调整,印发《旅游景区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2021年3月修订版)》(以下简称《指南》)。各地要按照新版指南规定,指导旅游景区坚持常态防控,坚持科学防控,坚持精准防控。地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风险等级和应急响应级别作出调整的,应当按照属地党委、政府要求,科学动态调整旅游景区防控策略和措施。旅游景区游客接待上限由各省(区、市)党委、政府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形势确定,不搞“一刀切”。
  《指南》指出,要坚持常态防控。各地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抓紧抓实抓细旅游景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健全疫情防控应急机制,明确旅游景区主要负责人是景区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要把防控责任落实到部门和个人,确保各项措施执行到位。
  坚持科学防控。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要求,对旅游景区开放承载量和接待能力进行全面评估。地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风险等级和应急响应级别作出调整的,应当按照属地党委、政府要求,科学动态调整防控策略和措施。旅游景区游客接待上限由各省(区、市)党委、政府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形势确定,不搞“一刀切”。
  坚持精准防控。要抓好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防控,补上短板漏洞。继续面向公众主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预约旅游、厉行节约等宣传引导,强化公众疫情防控意识,培育文明旅游、预约旅游和节约粮食的良好习惯。
  《指南》要求,要做好员工健康监测和报告。应按照属地要求做好员工健康管理。要关心关爱员工身心健康,及时做好疏解疏导,出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强化疫情防控培训。加强对员工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事项的培训,确保员工上岗前具备必须的防控知识,提高员工对出现异常情况的敏感度和处置能力。严格上岗工作规范。应按照属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人员聚集。刘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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