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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民政厅十项措施加强困难群众帮扶
  本报讯(记者 周生来)为全面履行民政基本民生保障职责,加强城镇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切实保障城镇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近日,省民政厅印发了《2021年加强城镇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十项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了针对城镇特困供养人员、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城镇低收入家庭成员,以及经县级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需要救助帮扶的城镇困难群众等4类人员,从加快推进城镇低收入家庭救助工作、开展城镇困难群众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大排查、加大城镇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力度、做好疫情等突发事件城镇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城镇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加强城镇基层社会治理和提高社区服务能力、加强城镇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积极拓展城镇困难群众服务类社会救助等10个方面,要求各地健全长效机制,切实加大对城镇困难群众的救助帮扶力度,让城镇困难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路上“一个不能少”,共同富裕路上“一个不掉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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