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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海关大力推动“主动披露”制度
本报讯(记者 李勇)
2月3日,记者从西安海关获悉,2020年,西安海关共受理主动披露事项14起、涉及金额约1250万元、补缴税款251万元,对所有主动披露企业免于行政处罚,并依法减免滞纳金10万元,帮助企业减负降压、助推关区企业加快复工复产。
“因为我们外贸人员工作不细致,将采购的物资价格申报错误,我们通过自查发现问题,主动向海关披露信息,最终获得了补交税款免于处罚的措施,避免了因为处罚造成我们企业资信的降低,对我们公司来说也大大松了一口气。”陕西省外经贸综合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杨浩说。
主动披露是指与进出口货物有关的企业、单位自查发现其进出口活动存在少缴、漏缴税款或者其他违反海关规定的情形,向海关进行主动披露并接受海关处理。海关总署2019年第161号公告《关于处理主动披露涉税违规行为有关事项的公告》,具体明确了进出口企业、单位主动披露涉税违规行为,可以从轻、减轻或者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
西安海关企业管理和稽查处处长陈晓介绍:主动披露是近年来中国海关与国际通行做法接轨,推动贸易便利化、促进国家诚信体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项改革措施,西安海关大力推动“主动披露”制度,充分体现“守法容错”和“宽容相济”的执法理念,实现海关监管、企业自律与优化营商环境互融共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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