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返回首页
版面导航
第01版:要闻
第02版:要闻·综合
第03版:评论
第04版:三秦纵横
第05版:副刊
第06版:三秦教育
第07版:医疗健康
第08版:文化·旅游
标题导航
春节期间交好民生答卷
马上整改不能成“马上造假”
说一句“草包书记”何至于被跨市行拘?
图片
黄牛给“老赖”订票是挖“限高令”墙脚
关键在于抓落实
返乡政策禁加码一些地方该纠偏了
防疫也要保障日常生活
版面概览
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3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发布日期: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说一句“草包书记”何至于被跨市行拘?
“女子在群内说社区支书是‘草包’,对方报警后她被跨市铐走拘留3日”,这样一则新闻成了网络热点。
据东方今报报道,贵阳任女士反映,她在毕节市小区居住,因在小区业主群质疑业委会不召开业主大会,便擅自让新物业公司通过试用期,不满社区支书刘某当时“开不开业主大会,怎么开是业委会的事”的回应,称刘某是“草包支书”,结果刘某报警后,她被毕节市有关执法人员用手铐从贵阳市铐到了毕节市,并被行拘3日。
对此,涉事支书刘某回应,她只是想让该女士道个歉。毕节市警方在相关回复中回应,任女士公然侮辱他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其并未受到虐待,用手铐铐住任女士进行强制传唤是为了防止发生意外。
说社区支书是“草包”,就能被跨市行拘?报道一出,引发广泛争议。
从法律上说,《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侮辱诽谤有明确规定。该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对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涉事执法单位在回应中,也说明了这是他们的执法依据。
但在具体处理中,也有着很细致的规范。根据《公安部关于严格依法办理侮辱诽谤案件的通知》及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侮辱、诽谤案件一般属于自诉案件,应当由公民个人自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只有在侮辱、诽谤行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时,公安机关才能按照公诉程序立案侦查。
在微信群称“草包”云云,也许欠妥,但这是否构成治安违法大有商榷的空间,而“草包书记”和“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从常识来说,更是很难将二者联系在一起,动辄使用雷霆手段,除了给当事人带来生理及心理伤害之外,其实也会向社会溢出负面效应。
该案在舆论场发酵至今,已不再只是当事双方的纠纷,希望当地早日就此拿出不存瑕疵、令人信服的回应。夏研
分享到
微信
QQ好友
QQ空间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网易微博
0
版权所有:西北信息报社 技术支持:
锦华科技
陕ICP备05010893号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6100004000028
地址:西安市新城·省政府大楼7层15号 电话:029-87292915 电子邮箱:xbxxb@xbxx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