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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5千帮人“消分”西咸新区俩车托被拘
  本报讯(记者 李勇)2020年11月9日早晨,付某和杨某来到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公安分局天汉路派出所交通违法处理窗口要处理因超速50%以上一次性记满12分的交通违法,民警按照杨某提供的行驶证、驾驶证处理该违法行为时,发现该超速车辆现场驾驶人照片与杨某本人不符。随即,副所长巨朋武将两人传唤至办案区,面对民警的询问,两人神色慌张,前言不搭后语,杨某最终承认不认识车主,是朋友付某让他帮忙来消分的。
  经查明,违法车辆车牌号为陕A9###F,属陈某私家车辆,其在外地返回西安的路途中被违法摄像头监控到超速50%以上。随后,陈某托朋友找到付某帮忙,付某爽快答应后向陈某收取了5000元人民币承诺帮忙办理,后付某将事情告诉朋友杨某后,碍于钱财和面子,最终答应付某要求并收取了付某4000元人民币的好处费。
  由于杨某、付某涉嫌“买分卖分”,故意向公安机关提出虚假证言,影响公安机关依法办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2项之规定,给予杨某、付某罚款300元和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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