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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零售药店实行报送信息制度
购买退烧、止咳、抗病毒、抗菌素四类药品须实名登记
  近日,记者从陕西省药监局获悉,因当前新冠疫情多点散发,部分地区集中暴发,疫情防控形势越来越严峻,近期,陕西省针对病因不明自行购买退烧、止咳、抗病毒、抗菌素四类药品的人群,全面实行零售药店实名登记并及时报送信息制度,严防疫情扩散。
  药店应发挥哨点监测作用,做好实名登记,这对陕西省疫情防控意义重大。据了解,下一步陕西省各级药监部门将建立负责制,由一把手挂帅,分管领导直接指挥,组织专门力量负责,摸清监管底数,严防遗漏和死角;加强宣传和督导,按时限要求及时汇总和上报信息。各县区局将进一步做到“三个加强”:加强与辖区零售药店的衔接,确保掌握每日登记信息;加强与上级局的衔接,及时将每日汇总数据信息上报;加强与本级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衔接,每日信息上报的同时及时抄报。对于任务不落实、有失职行为的将追究责任。
  王江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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