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返回首页
版面导航
第1版:要闻
第2版:要闻·综合
第3版:工业经济
第4版:绿色环保
标题导航
村在林中人在景中
关中地区水泥熟料生产线 实行冬季错峰生产80天
兴平召开蓝天保卫战行动安排部署会
永寿切实防治大气污染保卫蓝天
三原积极开展机动车尾气环保检测工作
全面整治农村人居环境
不断完善社会环境检测机构质量管理措施
图片新闻
向全省黄河流域市(区)发出水质管控建议函
版面概览
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4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发布日期: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南郑分局
不断完善社会环境检测机构质量管理措施
本报讯(记者 韩轩 通讯员 秦宇栋)
为切实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社会检测机构质量监管,近日,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南郑分局按照《2019年陕西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质量控制方案》要求,制订了《汉中市南郑区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机构外部质控计划》,力求加强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控,确保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质量。
在社会检测机构进行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时,南郑分局组织技术人员,对其采样过程进行现场监督检查,保证采样过程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并不定期采集加密样品,对其监测质量进行考核。并每季度向承担南郑区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的社会检测机构发放不少于4个监测项目的密码环境标准样品,要求其按时上报检测结果,检验其监测数据准确性。
南郑分局组织监测技术人员,每季度对社会检测机构进行工作质量核查,对其监测资质、原始资料记录、实验室管理、监测报告等进行量化考核,不断强化生态环境监测社会检测机构质量意识,促进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质量稳步提高。
分享到
微信
QQ好友
QQ空间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网易微博
0
版权所有:西北信息报社 技术支持:
锦华科技
陕ICP备05010893号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6100004000028
地址:西安市新城·省政府大楼7层15号 电话:029-87292915 电子邮箱:xbxxb@xbxx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