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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向全省黄河流域市(区)发出水质管控建议函
  本报讯(记者 柴迎)为督促黄河流域各市(区)切实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近日,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向全省黄河流域10个市(区)政府(管委会)印发了关于有效管控一季度水质的建议函。建议黄河流域各市(区)高度重视,切实落实污染治理责任,针对一季度这一特殊时段,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水质改善提升,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
  根据历年水质监测数据趋势分析,黄河流域每年一季度河流水质相对较差,如管控不到位,不但会造成2021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开局不利,而且还将严重影响全年乃至“十四五”期间的工作成效。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建议,一方面加强特殊时段污染物管控。一季度恰逢春节期间,随着大量人员返乡,生活污染源将增多,污染物排放量也将增加。建议各市(区)加强宣传引导,注重在特殊时段加强对屠宰企业、食品加工等行业的监督管理,确保废污水全收集全处理。
  与此同时,做好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一季度黄河流域气象条件差,气温低。污水处理设施受温度影响,微生物活性不足,污水处理效果不理想。建议各市(区)督促污水处理运行单位采取有效措施,严格管控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各环节,做好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确保污水处理厂出水达标排放。
  此外,深化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一季度为黄河流域枯水期,河流生态流量相对较少,水体自净功能较差,极易造成重度污染。建议各市(区)持续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加强工业、城镇、农村污水排放监管,减少污水直排对河流水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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