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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做守护秦岭生态卫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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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做守护秦岭生态卫士
《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施行一周年
本报讯(记者 柴迎)
2020年12月1日,以“保护秦岭人人有责——当好秦岭生态卫士”为主题,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联合陕西省测绘地理信息局、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局、碑林区长安路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在西安市举办《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施行一周年宣传活动。
活动宣传展板分专题介绍了《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实施背景、主要内容、贯彻落实情况等内容。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平台运行维护中心还精心制作了印有主题内容的铜制书签和《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分区示意图等宣传彩页。
宣传人员围绕宣传主题,利用悬挂的标语、展板和发放宣传品等形式,向广大市民介绍了《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内容及相关环保意识。在活动现场,利用电子大屏向大家展示了《保护秦岭生态》《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生态西安》宣传片。
活动现场,长安路街道办同步开展了《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生态西安“六进”宣传》首站巡展宣传活动,以碑林区各中小学生秦岭生态保护绘画优秀作品为切入点,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各类宣传资料等方式宣传环境保护知识,使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进一步深入人心。
此次活动得到了广大市民群众的积极响应,较好的普及了《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相关知识,展示了西安市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生态西安工作动态,引导广大市民增强争做守护秦岭生态的卫士、建设生态美丽西安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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