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返回首页
版面导航
第01版:要闻
第02版:要闻·综合
第03版:工业经济
第04版:绿色环保
标题导航
青海绿色转型育出新机
我国累计完成造林5.29亿亩
宝鸡金台区召开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建设推进会
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年度“体检”
西乡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移动机械区域
惠风和畅民心暖
版面概览
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4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发布日期: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西乡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移动机械区域
本报讯(通讯员 熊晓琪)
为进一步改善县域环境空气质量,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近日,西乡县人民政府正式发布了《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非道路移动机械具有排放等级低、排放超标率高等特点,已成为当前空气质量改善的全新领域和重点。《通告》正式实施后,对禁用区内使用的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实行严格管控,将为县域空气质量的持续改善奠定坚实的基础。
下一步,该县将结合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由生态环境部门联合交通运输、住建、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林业、水利等相关主管部门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所管辖行业及行业内的工程项目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台账,落实日常监管责任。
分享到
微信
QQ好友
QQ空间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网易微博
0
版权所有:西北信息报社 技术支持:
锦华科技
陕ICP备05010893号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6100004000028
地址:西安市新城·省政府大楼7层15号 电话:029-87292915 电子邮箱:xbxxb@xbxx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