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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被列入全国营商环境评价城市
  9月13日,宝鸡市委、市政府召开中国营商环境评价宝鸡市参评工作动员部署会。
  据了解,我国于2018年开展中国营商环境试评价,从衡量企业全生命周期、反映城市投资吸引力、体现城市高质量发展水平三个维度,构建了中国特色、国际可比的指标体系,在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选取22个城市进行了试评价;2019年,在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部分地级市开展营商环境评价;2020年,在全国部分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宝鸡被纳入评价城市之一,将对该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进行全面考核评价。
  中国营商环境评价既是衡量各参评城市营商环境工作成效的“试金石”,也是发现差距的“放大镜”和整改提升的“助推器”。各县区、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把这次评价作为优化提升宝鸡市营商环境的重要机遇和展示城市形象的良好平台,对照营商环境评价各指标的最优值,全面梳理总结改革经验做法,查找薄弱环节,加大创新力度,落实各项便民利企政策措施,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让广大人民群众和企业有更多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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