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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海关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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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海关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业务
为了加快跨境电子商务新业态发展,日前,海关总署发布公告,决定进一步加大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以下简称“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范围,增加西安、上海、福州、青岛、济南、武汉、长沙、拱北、湛江、南宁、重庆、成都等12个直属海关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自9月1日起,西安海关将开始试点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
跨境电商B2B出口,是指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运送至境外企业或海外仓,并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完成交易的贸易形式,企业根据海关要求传输相关电子数据。主要包括以下两种模式: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即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与境外企业达成交易后,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直接出口至境外企业;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即境内企业先将货物通过跨境物流出口至海外仓,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实现交易后从海外仓送达境外购买者。
西安海关口岸监管处处长唐诗婷表示,今年以来,陕西新兴贸易业务进出口增长亮眼,前7个月跨境电商进出口7492万元,增长1.3倍。跨境电商B2B业务推出了“一次登记、一点对接”、简化申报、优先查验,转关和一体化通关并行等便利化措施,进一步拓宽了跨境电商出口通道,有效降低企业通关成本。与此同时,西安车站海关发挥中欧班列(西安)集结中心的优势,打造“跨境电商B2B出口+中欧班列”模式,助力国内出口货物通过跨境电商B2B便捷快速的通关,通过中欧班列长安号销往全球。
“这次西安海关推出的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模式,使我们的产品出口有了一个专门的渠道,更快也更便捷。”陕西丝路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元朝辉说,“有助于企业营销更加精准,对后期发展将会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
据了解,目前西安海关已经完成新试点业务的监管方案和系统优化,全面做好了业务和技术等保障。9月1日试点开展后,西安海关还将密切跟踪进展,进一步优化通关监管模式,更大范围释放改革红利。
蒋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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