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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防总提升省级防汛应急响应至Ⅲ级
紧急部署防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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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首获“全国扶贫技能大赛”金牌
着力稳定经济运行 建立完善西咸一体化体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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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防总提升省级防汛应急响应至Ⅲ级
8月16日,记者从陕西省防汛抗旱总指挥部获悉,受强降雨影响,陕西省防总下发紧急通知,决定从8月16日10时起将省级Ⅳ级防汛应急响应提升为Ⅲ级。
8月3日至8月8日强降水过程之后,8月11日以来,陕西省又出现时间长、范国广、强度大的一轮降雨过程。8月15日到8月16日降雨强度持续,多条中小河流超警,预报汉江汉中段、渭河中游段超警、嘉陵江也将超保,长时降雨落区基本重叠,造成全省各地地质灾害风险迅速增加。根据《陕西省防汛应急预案》,陕西省防总决定从8月16日10时起将省级Ⅳ级防汛应急响应提升为Ⅲ级。
陕西省防总要求,各级、各部门按照防汛应急预案规定和职责分工做好应急响应行动,加密天气、雨水情监测预测预报,加强江河、水库水电站、拦河坝、淤地坝、尾矿库坝、各种地质灾害风险点等重点工程和重要部位的巡查防守和安全运行管理,强化人员撤离转移避险措施落实,预置抢险援力量,时刻准备抢险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陕西省防汛应急预案》根据洪水灾害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防汛应急响应分为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四级。
李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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