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返回首页
版面导航
第01版:要闻
第02版:要闻·综合
第03版:财经新闻
第04版:社会法制
标题导航
回家的路 他“走”了二十七年
西安黑社会性质组织案37人被判刑
兴平南市镇成立党员义务巡防队
“联合国搬迁西安项目”诈骗案宣判
撬开博物馆门锁盗窃 石泉警方追回明清文物11件
合阳110“天网”追踪10分钟寻回走失儿童
大荔公安破获智能型系列盗窃大案
版面概览
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4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发布日期: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联合国搬迁西安项目”诈骗案宣判
主犯获刑10年6个月
伪造身份、篆刻“玉玺”,虚构“解冻民族资产”“联合国搬迁西安项目”等大型工程项目,大肆诈骗78万余元,两名被告人获刑。7月31日上午,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吴某、王某某诈骗一案,该案由新城区人民法院院长姚建军担任审判长,并当庭予以宣判。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11月5日,被告人吴某等人注册成立了西安和平圆建筑管理有限公司,租用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某大厦7楼西厅为办公场所,吴某担任董事长负责公司总体事务,王某某冒充国家发改委退休领导,担任公司接待处处长。公司成立后,吴某自称是“大日如来”“三界主人”“孙中山转世”,并虚构“解冻民族资产”“联合国搬迁西安项目”“河西走廊九亿亩土地开发项目”“兴农富农强农项目”“普渡大运河项目”“全民免费医疗项目”“全民免费教育项目”“万慧中心项目”“反重力系统飞行器项目”“消防建设项目”等大型工程项目,骗取公司员工张默等人信任后,以公司经营、“借水还油”等名义骗取被害人张某、邓某某等10余人,共计人民币788836元。其中,被告人王某某以上述理由,鼓动被害人邓某某、张某、柴某向公司出资,涉案数额9万元。上述款项,部分用于交纳房租、水电费及购买办公用品等公司经营费用,剩余赃款被吴某挥霍。
新城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大型项目,并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骗取被害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罪。据此,法院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刘鸯
分享到
微信
QQ好友
QQ空间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网易微博
0
版权所有:西北信息报社 技术支持:
锦华科技
陕ICP备05010893号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6100004000028
地址:西安市新城·省政府大楼7层15号 电话:029-87292915 电子邮箱:xbxxb@xbxx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