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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施行
  本报讯(记者韩轩 通讯员李奕慧)近日,《汉中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实施启动仪式暨《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学习宣传贯彻电视电话会议召开。《汉中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于8月1日起正式施行。
  汉中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雁毅指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颁布实施,促进了该市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的进一步完善。贯彻实施好两部《条例》,是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将为该市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有力法制支撑。他要求,该市各级政府以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落实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明确职责使命,厘清法律责任,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做好扎实整改。要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加强领导,狠抓分工落实,发挥《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刚性约束作用,正确处理好环保要求与企业发展之间的关系,确保该《条例》得到有效贯彻落实,让良好的生态环境成为人民幸福生活的基础点,成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增长点,成为建设美丽汉中的发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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