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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绝中小企业款项拖欠须久久为功
  国务院近日发布《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条例规定,不得以负责人变更、等待验收、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并建立支付信息披露制度。此外,条例还设定了违约拖欠投诉处理、失信惩戒、处分追责等条款。
  网民表示,条例维护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保障中小企业款项及时支付,其效果和作用的实现有赖于配套措施的完善和有关部门的加强督查,必须久久为功。
  网民“张欣”认为,条例有助于保障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网民“何卓”说,地方和相关部门应将清欠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营商环境评价、信用惩戒中,从制度上预防拖欠问题的发生。此外,要以评促改,继续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清欠工作跟踪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网民指出,严打拖欠中小企业款项行为,并非一日之功,应成为强化法治环境的长远努力。近些年,从中央到地方都强调要打造更好的营商环境,本质也是创造更好的法治环境、营商环境,从而提升某个地方乃至整个国家的经济活力。 单纯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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