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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排污许可证后监管专项执法发现问题企业784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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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排污许可证后监管专项执法发现问题企业784家
本报讯(记者 柴迎)
6月23日,记者从陕西省生态环境厅举办的新闻发布会获悉,为进一步强化排污单位的主体责任、规范排污行为、切实改善环境质量,陕西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了全省排污许可证后监管专项执法和帮扶指导工作。此次专项执法采取市、县(区)分级执法检查、联合督办、省级指导抽检的方式开展,各级现场检查和抽查的1251家重点监管企业中,发现存在问题企业784家,问题企业占比62.7%。
其中涉及排污许可申报不规范179家,排污许可不及时变更63家,排污许可整改措施暂未落实97家,排污口设置不规范58家,超标排污83家,超总量排污69家,环评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执行不到位38家,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38家,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或通过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污染物133家,排放管控不到位21家,自行监测执行不到位597家,执行报告提交不规范306家,台账记录不规范271家。
“排污许可制是依法规范企事业单位排污行为的基础性环境管理制度,既是企事业单位的守法文书,也是生态环境部门的执法依据。”陕西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执法局副局长肖陶表示,下一步该厅将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排污许可工作的宣传,帮助企业牢固树立“持证排污、自证守法、无证不得排污”的意识。对作出整改承诺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企业,整改期间生态环境部门将加强帮扶,提醒和帮助企业开展治污设施自查自改,实施包容纠错审慎监管,对完成整改的企业将及时变更许可证。
同时依法发放排污许可证,依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守法意识强、管理规范、守法记录良好的持证排污单位减少现场检查频次;对污染严重的违法企业加大执法力度,依法综合运用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行政拘留等方式严厉打击;对涉嫌构成犯罪的,该移交司法的移交司法,不得以罚代刑。通过规范监管,引导企业形成自觉守法的良性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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