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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疾控中心发布九条公众提醒
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应向社区或工作单位报备
  为防止疫情扩散,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6月17日,陕西省疾病防控中心发布九条关于新冠肺炎疫情的公众提醒。
  一、5月30日以来到过北京新发地批发市场、京深海鲜市场等地来陕返陕人员,以及有国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来陕返陕人员应立即向所在村委会/社区或工作单位如实报备相关情况,并按要求集中隔离14天,一律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二、北京及国内其他中风险地区来陕返陕人员,需提供72小时内核酸检测健康证明,并纳入社区(单位)健康管理,由村委会/社区或工作单位落实登记及居家隔离观察措施。
  三、北京其他地区来陕返陕人员,按照“愿检尽检”原则进行核酸检测,并由村委会/社区或工作单位负责落实健康登记、健康管理。
  四、近期如无必要,不要前往北京及国内其他中高风险地区。如必须前往,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并向所在村委会/社区或工作单位进行报备。
  五、要时刻保持个人安全防护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扎堆、不聚会。
  六、请广大群众注意饮食安全,不食用生冷食物,处理食物的案板、菜刀、餐具要做到生熟分开并及时彻底清洗,处理生鱼海鲜生肉后应立即洗手。
  七、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务必佩戴口罩并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八、农贸、海鲜(批发)市场、商场、超市等食品经营户要把好食品(食用农产品)进货关,严格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严防来源不明食品(食用农产品)流入市场。
  九、有关防控政策及知识可咨询12345热线。张毅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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