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2版
发布日期:
中小学教师等部分职业资格可“先上岗、再考证”
  近日,记者从陕西省招办获悉,为进一步强化稳就业举措,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7部门联合发文《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
  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
  对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准入类职业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相关工作的,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张潇

版权所有:西北信息报社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
陕ICP备05010893号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6100004000028
地址:西安市新城·省政府大楼7层15号 电话:029-87292915 电子邮箱:xbxxb@xbxxb.com